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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调和油》国家标准出台
2011年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对食用调和油监管工作的安排,《食用植物调和油》纳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计划,起草组参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的制修订,将食用植物调和油的定义、命名和标签标识等内容纳入,按照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的程序,于2015年12月通过审定。2018年6月21日发布,2018年12月21日实施。
2015年国标委退回《食用植物调和油》国家标准报批材料。2018年6月全国粮标委根据颁布的GB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中有关食用植物调和油的相关内容,再次启动《食用调和油》国家标准的制定。起草组根据食用调和油目前市场存在种类多、价差大、质量参差不齐,特别是食用调和油在标签上标注了各种原料油的配方比例,需要科学、合理和可操作的评价方法进行确认,研究了“食用调和油比例一致性检验方法”和完善《食用调和油》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并前往中粮集团油脂公司、益海嘉里集团公司、中储粮镇江油3脂公司、九三粮油工业集团公司、山东鲁花集团有限公司、香驰控股有限公司、山东龙大植物油有限公司、西安邦琪制油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西王食品有限公司、山东三星集团、上海佳格食品有限公司、南海油脂工业(赤湾)有限公司等国内食用调和油主要生产企业,与生产一线的调和油配方研发和质量控制技术人员就《食用调和油》质量要求设置和“比例一致性检验方法”进行充分调研。为了验证测试,上述企业不仅提供不同批次的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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