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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基因食品标识之争
王大元指出,目前诸多食品均含有转基因成分,如软性饮料多含有转基因玉米成分,但这些产品从未标注“转基因产品”;而无糖食品中常使用的甜味剂阿斯巴甜,也是由转基因大肠杆菌发酵而得,亦从未有人要求对阿斯巴甜做标识。
即便增加对转基因成分阈值的规定,转基因标识也存在无科学依据的问题,“欧盟的0.9%、日本的5%、韩国的3%以及中国的零容忍。这些标识的根据是什么?为何你要0.9%,他要5%,没有一个科学家说得清楚。”
尤其在转基因产品日渐渗透到公众日常生活中后,转基因产品标识其效力越来越低:“反转者可以选择不买标识有转基因的大豆油, 但饭店或单位的食堂都是用转基因大豆油炒的菜,猪和鸡也是吃转基因大豆饲料喂肥的,难道你到饭店去吃饭时,服务员端盘子上菜时还要嚷一声,‘转基因鱼香肉丝一盘’?”
在许思龙看来,科学技术上的争议,不能掩盖消费者“知情”和“选择”的权力,而采取“零容忍”的规定,正好可以解决标准不统一的尴尬:“只要有检测技术,检的出来的就要标。而且除了检测标准,还要从商品的原材料追溯入手,从各种材料的进货渠道进行监管,有转基因的原材料,成品就应该标注。”
原则 易误导 涉嫌不合理歧视
在支持转基因技术的人群中,还有一个更为“激进”的观点,同样拥有广泛的支持者–不是如何标注的问题,而是压根不应强制标识。
反对转基因产品强制标识者的一大有利论据便是,一向走在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前沿的美国,至今不要求强制转基因标识,采取自愿标识政策。这一事实在着名媒体人崔永元的表述中,是“美国人稀里糊涂地吃了17年转基因”。
转基因标识容易产生误导,是美国拒绝转基因强制标识的一个主要原因。据媒体报道,国际食品信息委员会国际关系副主任安迪?本森曾解释美国FDA(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对于食品标签的原则:“标签不应该造成对已经证明是安全的食品的不正确的负面理解,标签上的所有表述都应该公平、开放并且得到大众的正确解读。”
FDA表示,没有发现证据显示转基因食品“不同于其他传统食物,或者新技术开发的食品比传统育种植物有更大的安全问题”。既然通过转基因生产的食物和传统食物没有实质性的区别,那么就没有给转基因食品贴标签的必要,该原则被称为“实质等同”。
这也是公众认识与科学观点最大的鸿沟所在–在公众眼中,转基因的安全性仍然未知,乃至在主流媒体中,也常常见到“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存在争议”的字眼。
至于美国科学促进协会等权威科学机构称转基因作物“是有史以来进入我们食物供应的最为彻底测试的作物”,只会被看作科学怪咖哄骗公众的又一大例证。
而在鸿沟填平之前,消费者很难想象,转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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