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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大桶油赠小瓶油,赠品咋过期了?
2016/4/9 16:36:31
超市购买五桶食用油,拎回家发现随大桶附带的赠品油竟是过期的。回到超市找说法,超市方却把责任推给厂家。昨天上午,市民潘先生给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打来电话讲述了自己“糟心”的经历。记者介入后,最终超市为潘先生退一赔一。

意外:买油赠品竟是过期的
昨天上午,潘先生在位于皇姑区泰山路和长江街交会处的时代超市泰山店购买了3桶“罗师傅”浓香菜籽油和2桶“罗师傅”浓香花生油,每桶油附带一小瓶菜籽油作为赠品。其中,花生油的价格为168元,菜籽油的价格为128元,共计720元。两种油的保质期都是18个月,但是回家之后,潘先生却意外发现桶装食用油的生产日期是2015年9月30日,但是作为赠品的小瓶菜籽油生产日期却是2014年8月1日生产的,已经过期两个月左右。
潘先生马上带着消费凭证和所购买的5桶食用油回到超市讨要说法。超市负责人表示,他们需要联系厂家相关人员解决问题。在拨打“罗师傅”厂家电话后,超市以厂家相关人员不知何时能过来处理而没有了下文。
现场:个别赠品生产日期被刮掉
昨天中午,记者来到时代超市泰山路店。潘先生拿着他买的五桶油站在门口。“你们看看吧,这些小瓶的赠品油全是过期的。”潘先生情绪激动。记者检查后发现,这些附赠的小瓶菜籽油生产日期确实是2014年8月1日,已经过期了。
走进超市发现,潘先生所购买的那种附赠过期赠品的“罗师傅”牌花生油和菜籽油的产品仍然在销售。但在货架上,一部分附赠的赠品油是在正常保质期内的,一部分是过期的。两种混在一起销售,如果不仔细看,根本没有人会在意赠品油的生产日期。
让人意外的是,在记者进入超市采访一段时间后,那些带有过期赠品油的产品均被下架,但其中一瓶不知何故仍被留下,只是生产日期被人为地用刀刮掉了。
沟通:超市对消费者退一赔一
对于超市销售的食用油赠品过期的问题,时代超市泰山店的负责人陈经理表示,他们进货的时候只关心商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几乎不注意赠品的日期。所以才会出现这种情况。“赠品油过期了那是厂家的问题,如果我们早发现了,我们肯定得给它们下架。我们也得问责厂家。进货的时候谁也没想到商品和赠品的生产日期差这么多。”
经过记者沟通,昨天下午,超市负责人同意,将潘先生所购五桶油全部退货,并且退一赔一,共计1440元。
律师:不合格物品不能作为赠品
辽宁良友律师事务所李振革律师表示,《零销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零销商开展促销活动,不得降低促销商品(包括有奖销售的奖品、赠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不得将质量不合格的物品作为奖品、赠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食品、药品生产者、销售者提供给消费者的食品或药品的赠品发生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损害,消费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消费者未对赠品支付对价为由进行免责抗议的,法院不予支持。李振革表示,赠品过期商家应该予以调换或赔偿,如果双方无法自行解决,消费者可以向市食药监局进行投诉或者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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